南都讯记者门君诚 尘肺工人晏庆海诉佛山粤华公司(详见本报8月30日报道)一案,法院一审判决晏获赔28万余元。记者昨日了解到双方均提起上诉,粤华公司在上诉状中称晏庆海“变本加厉”、“贪得无厌”、“卑鄙”,引起晏的不满,晏表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zN3g3)q
案情进展 判赔28万原被告均上诉 _2~TS&"
近日南海区法院判决,粤华公司向晏庆海支付伤残补助金4万余元,伤残津贴19万余元,工伤医疗补助金2万余元。另案判决,粤华公司还应支付晏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3万余元,但驳回后续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,合计28万余元。 4Yr\w
<+
晏庆海对前者无异议,但对后者判决表示不服,当庭提出上诉。他请求法院判决,粤华公司支付后续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多万元。一审判决后,粤华公司也提出上诉,请求法院驳回晏的诉讼请求。 /#kNnzj
粤华公司 原审惧怕媒体错误判决 Zi)`C$yX[:
粤华公司在上诉状中称,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,同时认为“原审因惧怕新闻媒体及讨好被上诉人(晏庆海)而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错误判决”。今年4月,此案在劳动仲裁期间本报率先报道“开胸验肺”张海超,北京益仁平中心、中国职业病防治公益网等声援。 f{7)J}U
上诉状称“被上诉人变本加厉以恶毒攻击,贪得无厌、不择手段掠夺上诉人,以达到不劳而获的卑鄙目的”。而在此前,记者采访粤华公司代理律师时,其称“晏庆海不依不饶,想把厂子搞垮”。 5"i[T}:I3Y
晏庆海 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3(& |